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我市各个领域通过大力建设品牌经济,繁荣企业文化,引领和助推了自身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为表彰激励先进,树立行业标杆,青岛市品牌文化研究会拟于下半年评选表彰一批品牌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先进个人。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品牌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单位整体在开展品牌文化建设方面工作活跃,创新性强,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效果突出,社会认同感强,在全国(省)行业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
(二)品牌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积极投身于品牌文化建设工作,在本单位品牌文化建设工作中充当主力并取得优秀的成绩;具有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工作成果;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评选办法
(一)品牌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1.理事代表进行投票;
2.对相关单位进行调研考察;
3.网络投票;
4.综合以上情况,由研究会专家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二)品牌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1.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及事迹。请将品牌文化先进个人推荐表(附后)于2017年9月1日前发至ppwhyjh@163.com,每单位限报1人。
2. 研究会专家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三、相关要求
1.研究会将于下半年对示范基地和先进个人统一进行表彰,并给予先进个人物质奖励,请各单位收到通知之后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先进个人人选。联系人:刘畅 电话:18653227715
2.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补充通知告知。
2017年8月8日
青岛市品牌文化研究会